星期五

其實沒什麽大不了

最後,我總於贏過我想贏的人。


明年,我初中三了。

我跟其中那兩個好朋友外加一個我蠻討厭的朋友,

還真是他媽的有緣。


初中三年,高中兩年,總共五年。

他們占據了一半。

我的校園生活都是他們。(外加的那個就別提了)

靠!真想永遠同班。

那個毛毛更別說了,

她搞得我現在就想飛去上課了。


我進步了那麽一點點,

並回到了那個我天天喃無阿彌托佛求神拜佛要進的班。

可是,

TNND!一年就後一個人影都不見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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