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後,我總於贏過我想贏的人。
明年,我初中三了。
我跟其中那兩個好朋友外加一個我蠻討厭的朋友,
還真是他媽的有緣。
初中三年,高中兩年,總共五年。
他們占據了一半。
我的校園生活都是他們。(外加的那個就別提了)
靠!真想永遠同班。
那個毛毛更別說了,
她搞得我現在就想飛去上課了。
我進步了那麽一點點,
並回到了那個我天天喃無阿彌托佛求神拜佛要進的班。
可是,
TNND!一年就後一個人影都不見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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