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實中,我用真名說假話。 網絡中,我用假名說真話。
我還真是他媽的愛你愛到我媽都認不出。
最後,我總於贏過我想贏的人。
明年,我初中三了。 我跟其中那兩個好朋友外加一個我蠻討厭的朋友, 還真是他媽的有緣。
初中三年,高中兩年,總共五年。 他們占據了一半。 我的校園生活都是他們。(外加的那個就別提了) 靠!真想永遠同班。 那個毛毛更別說了, 她搞得我現在就想飛去上課了。
我進步了那麽一點點, 並回到了那個我天天喃無阿彌托佛求神拜佛要進的班。 可是, TNND!一年就後一個人影都不見了!